港航中心赴广州调研学习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2021-04-25 09:54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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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工作,进一步推进武汉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4月22日至23日,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胡吉雄带队赴广州市港务局,调研学习广州市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

4月23日上午,双方举行了交流座谈会。广州市港务局介绍了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制度实施,船用燃油、船用发动机尾气排放、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排放检验检测和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港区内船舶清洁能源及新能源改造和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污染物码头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内容。双方深入交流和探讨了建立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机制、加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管控、推动港口生活污水接驳市政公共污水管网、提升岸电使用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船舶碳排放等方面情况。

会后,调研组现场观看了广州港港口调度指挥系统演示,了解港区运营、船舶调度、航道监管和码头实时作业情况,实地考察了珠江大沙头游船码头停靠船舶的污染物接收设施运行情况和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情况,重点调研了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处置设施与市政管网联网运行情况。

此次考察交流,为港航中心进一步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打开了视野,厘清了思路。调研组表示,武汉将学习、吸收广州市先进经验,全力做好船舶和港口防污染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防污染设施建设,加快建成武汉港化学品船舶洗舱站、中长燃绿色航运服务区、2座污染物接收码头和10艘污染物接收船舶。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重点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进一步落实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推广运用,以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坚决打赢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作出贡献。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处、港航处,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船检科、港口科,市水路执法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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