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铺就乡村振兴坦途

2025-08-06 09:10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国务院近日公布的《农村公路条例》,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这份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公路发展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解决“建管养运”难题、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适应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迫切需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农村公路作为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其畅通与效能直接关系农民福祉、产业兴旺与城乡融合进程。

从乡村发展的内在规律看,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是激活乡村潜能、承载振兴伟业的基石。回望历程,农村公路建设成就斐然: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突破464万公里,“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特色产业因路而兴,山乡美景因路焕彩,电商物流因路提速,农民腰包也因路而鼓。路之所至,生机盎然。这深刻印证,农村公路不仅是出行方式的变革者,更是重塑乡村生产生活方式、释放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要素。《条例》的出台,正是要将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上升固化为长效机制。

从支撑乡村振兴的战略格局看,农村公路的高质量发展亟需系统性、全链条的法治保障。《条例》覆盖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在“重建轻养”“资金短缺”“责任虚化”等痛点问题上,构建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责任体系,创新了资金筹措机制,彰显了未来农村公路在引领优化农村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国农村地域广、人口规模大,迄今仍有近5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公路发展任务仍然艰巨。未来,农村公路在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等方面发挥了多大作用,与城镇布局、关联产业融合到什么层次,公路网络的覆盖范围广不广、服务效率高不高、韧性强不强,都直接影响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建设交通强国等方面。

农村公路还要经历从“够不够”走向“好不好”的阶段,要锚定农村公路与其他要素深度融合的潜在目标。农村公路与相关行业的匹配,有应用但场景开发还要加强,有成效但风险防范还要加强,有潜力但配套保障还要加强。破解这些难题,《条例》给出了指引。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特点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强化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建一条、成一条、受益一条”;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建立“路长制”责任体系,探索村民自治管理机制,设立护路公益岗位;完善管养机制,转变养护理念,树立“好路优先”和“预防性养护优先”意识,推动建立农村公路“健康档案”系统,实现“一路一策”的养护方案,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公路路衍经济,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城乡经济循环畅通的能力。

一条农村公路,就是一条写在土地上的宣言。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农村公路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进一步巩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公路发展成果,更为我们铺就了通往乡村振兴的坦途,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也必将在这坚实的路基上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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