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方案》 征求意见公告

2020-09-30 10:17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为促进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及地铁等各种公共交通方式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市民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出行需求,为乘客带来更好的乘车体验,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一、三套拟选换乘政策

票价方案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换乘政策 

优惠时间

(分钟)

90

优惠次数

3

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之间

原票价5

原票价4

原票价7

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与地铁之间

在刷卡票价基础上减免1.0元/人次

在刷卡票价基础上减免0.8元/人次

“扣高免低”,最高减免不超过2.0元/人次

二、政策有关说明

(一)实施范围。全市域(含新城区)内实施一票制的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及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

(二)换乘计时规则。以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上车(船)或地铁进闸刷卡开始计算换乘优惠时间。

(三)优惠群体。刷卡支付群体享受换乘优惠。老年人、残盲人等免费乘车群体仍按照现有免费政策执行。

(四)票价说明。原票价是指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共交通票价,刷卡票价是指使用武汉一卡通乘车的享受一定折扣优惠票价,目前常规公交主要是刷卡享受八折优惠,轨道交通是刷卡享受九折优惠。

(五)减免额度。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之间换乘,在原票价基础上予以折扣优惠,例如:常规公交换常规公交(以2元票价为例),第一次上车支付2元0.8=1.6元,换乘另一条公交线路,支付(2元换乘折扣);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4种方式与地铁之间换乘,在刷卡票价的基础上进行减免,例如第一次乘坐公交(以2元票价为例),支付2元0.8=1.6 元,换乘地铁(以2元票价为例),在刷卡票价2元0.9=1.8元的基础上减免,即乘客支付(2元0.9-优惠金额)元。

(六)“扣高免低”。方案三中的“扣高免低”,是指如果换乘刷卡票价大于上次乘车(船)刷卡票价,则免除上次刷卡票价的金额;如果换乘刷卡票价小于或等于上次乘车(船)刷卡票价,则免除本次刷卡票价的金额。

(七)排除特例。在规定的换乘优惠时间内,换乘同一线路的车辆/船只(与前一次的出行方向相同或者相反),将视为首次乘车/船,不按照换乘优惠进行处理;地铁换乘地铁(出站再进站)的情况不在本次换乘方案覆盖范围之内;扫码支付暂不包含在优惠换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现将三套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10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共交通换乘政策征求意见字样;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pan@whut.edu.cnwhjwzhc@sina.com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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