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8水)整改结果公示

2020-12-30 16:19 市港航局

一、反馈问题

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确保长江、汉江等重点河流稳定达标,考核断面和点位水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80%,现有达标水体水质不退化降级。

三、整改情况

1.组织编制《武汉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2.武汉市地方水运企业所属船舶船龄均未超过强制报废船龄。

3.汉江武汉段不存在拆船、冲滩拆解行为。

4.推进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按照《武汉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全市码头完成了生活垃圾接收设施配置,南京油运武汉分公司洗舱站已完成规范性改造,全市专业集装箱码头、滚装码头、砂石集散中心完成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箱、船舶油污水接收箱配置。污染物接收码头方面,汉阳区污染物接收码头已建成,具备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能力;汉南区污染物已改造完成,具备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能力;化学品洗舱站污染物专用码头已建成,具备投产运营条件;污染物接收船舶打造已完成。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复核要求,验收合格

若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联系市港航局航政科陈松刚,838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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