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2)整改结果公示

2020-12-30 16:20 市港航局

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顿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严格长江岸线资源管控。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船舶污染监督执法和管控,提升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全市港口管理,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情况

1.推进岸线清查整治。2016年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以来,共拆除码头375个,腾退岸线39.1公里,复绿788.13万方

2.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制定《武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武汉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开展水上综合应急演练

3.推进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按照《武汉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全市码头完成了生活垃圾接收设施配置,南京油运武汉分公司洗舱站已完成规范性改造,全市专业集装箱码头、滚装码头、砂石集散中心完成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箱、船舶油污水接收箱配置。污染物接收码头方面,汉阳区污染物接收码头已建成,具备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能力;汉南区污染物已改造完成,具备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能力;化学品洗舱站污染物专用码头已建成,具备投产运营条件;污染物接收船舶打造已完成。

4.完成汉江武汉段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复核要求,验收合格

若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联系市港航局航政科陈松刚,838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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