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天门至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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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武汉经天门至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文本下方链接获取《武汉经天门至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编制环境报告书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68820024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27-87717275
邮箱:deepfearzou@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填报公众意见表(附件1);
②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对本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2.武汉经天门至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工程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2:武汉经天门至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工程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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