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2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 变更申请征求意见通知书

2021-07-09 14:58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申请人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1年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第12号)]。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道路客运科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本机关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电话/传真:027-68820264

特此告知。

2021年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12)

车辆变更

序号申请单位受理案号线路名称线路牌号 车牌号

 现许可情况

  拟 变

  更情况

备注
 1武汉东兴达客运有限公司鄂武汉班线202103288汉口-闵集A820040鄂ARG998(黄)

  中型中级 

   28座

 中型高一 级 28座
 2武汉稳通公路客运有限公司鄂武汉班线202103290阳逻-鄂州AM20015鄂AHA802(黄)

  大型高一

  级30座

 中型高一 级19座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