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1-11 09:40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25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武汉地区铁路、公路、民航春运期间旅客发送量将达830万人次。为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双胜利”。

一、准确把握2022年春运工作总体要求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劲超任组长的市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明确责任,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确保在疫情防控下旅客出行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各单位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国内呈多点散发态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政策力度不减,持续面临疫情防控压力。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春运举措,充分预估风险挑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一)引导错峰出行和有序流动。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综合研判客流趋势、出行特点,引导旅客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科学预判,着力做好各类客流错峰控流,积极开展针对务工、学生等人群的上门售票、专线运行等服务。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鼓励周边游、近郊游。严格省际、市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对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和客运班线。严格排查发热人群,一旦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人员,及时向辖区卫健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和公共交通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指导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营单位做好重点地区自驾来(返)汉车辆专用道设置、人员自主申报标语及标牌设置。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落实飞机、列车、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按规定控制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规劝落实“1米线”、“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控措施,配备专人引导人员有序流动,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严格按标准、按流程落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全链条工作闭环,严把防输入关口,要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加派人员、增开通道,防止旅客聚集。

(三)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做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以及消毒等工作,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具备条件的人员要“应接尽接”。

(四)加强冷链和高风险非冷链运输防控。要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和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渠道传播,聚焦进口冷链食品的装卸和运输环节,坚持“人物地”同防,落实“四方责任”,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和国家、省工作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督导相关企业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高风险货物及其转运工具、贮存场所的核酸检测和消毒防护措施和直接接触冷链食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规范处置无“三证一码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邮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邮政快递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运力组织保障

(一)切实增加运力供应。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科学预测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变化,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保障,同时根据客流变化,灵活调整运力配置,动态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运能,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采取加强车底利用、动车组重联运行、增开临客和夜间高铁列车等措施,最大限度增加运输能力;民航要保证境内重点地区的航班运力,充分挖掘潜力,适时调配大型飞机、执飞加班、包机航班;公路运输要加强傅家坡、宏基、汉口北、青年路、古田等重点客运站的运力供给,加大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力度。

(二)优化运输组织衔接。市春运办要统筹协调全市春运工作,统一调度跨地区跨行业旅客疏运工作,协调应对机场备降、滞留造成空铁中转、空公中转拥堵不畅等突发情况。“三站一场”综管办要做好与客运企业的信息共享,根据客流规模统一调配运力,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合理安置、疏散旅客。要科学组织道路客运、地铁、公交、出租车运力,加强与铁路、民航干线运输客流、班次、时刻的对接,及时疏运到站(场)旅客,服务乘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站内便捷换乘,继续推进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安检流程优化工作,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

(三)强化客货运输保障。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煤炭、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优化运输组织,合理增加运力,全力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

四、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企业主体、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领域监管执法。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各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方面隐患开展检查,督促企业确保车站、机场、码头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和不合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铁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对线路、设备特别是新投入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闭环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水运企业要严禁船舶非法营运,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民航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冬春季运行安全规定,坚决杜绝超负荷生产,确保飞行安全。车站、机场、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优化旅客进出线路和乘降组织,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滞留旅客,防止发生拥挤。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强化春运期间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

五、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突发疫情、恶劣天气和重大事故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道路拥堵、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并细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组织好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及时调用。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有效执行。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做好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遇到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及时疏散滞留旅客和车辆。

(三)做好道路疏堵保畅春运开始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梳理排查易堵、缓行路段,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强化重要运输通道、关键节点、易拥堵瓶颈路段的路网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加强对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机场、码头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严格查处货车非法超限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确保车辆有序通行。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完成隐患桥梁、道路加固施工,春运高峰期原则上不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

六、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一)不断改善出行环境。要创新服务举措,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提升旅客购票体验,坚决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车站、机场、码头要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增设“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孕妇、军人等特殊旅客快速进站,规范指引标志设置,方便旅客侯乘、中转和集散,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持续做好餐饮热水供应和环境卫生保洁,积极为旅客提供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针对重点窗口、重点路段开展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站外经营、拒载、绕道、议价、无营运资格、“黑驾驶员”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二)精心组织宣传引导。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量、公路路况、交通管制等信息,加强安全出行信息服务,做好舆情监测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引导,讲好春运感人故事,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精准实施主题服务活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工作,让旅客切身体会到春运旅途的温暖。稳妥开展春运青年志愿服务“暖冬行动”,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秩序维护、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和“非必要,不上岗”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保障。

七、加强工作协同配合

(一)完善沟通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高效的沟通衔接机制,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春运办要加强春运工作的协调、督办、指导,对各区春运工作情况要定期通报;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辖区内的春运工作,加强对辖区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的综合管理,做好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以及各类非法营运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和反恐事件的突发处置,加强对客运车站、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严厉打击“三站一场”及周边出租车违章停靠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外出务工流的监测,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大清理占道经营的工作力度,及时清除站点、路面垃圾,进一步改善交通窗口市容环境和道路状况;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收费、乱涨价;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及“三站一场”等重点交通枢纽的燃气供应;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健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和运输工具的疫情防控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密切保持与交通、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沟通和衔接;供电部门要确保车站、机场的电力供应;团委、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学生运输服务工作;工会组织要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通信部门要确保春运重点单位通讯畅通;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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