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的四项重点措施》实施情况的通报
根据《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的四项重点措施》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7月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1.国兴公司驾驶员王飞(身份证号:420105********1619)“五类”行政处罚次数达到3次,按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侨通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按规定核减经营权1辆。
3.楚都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4次,按规定核减经营权1辆。
4.恒华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按规定核减经营权1辆。
5.盛源公司所属驾驶员在6月份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27次(其中10次在7月完成行政处罚程序),按规定追加核减经营权1辆。
6.圣龙公司所属驾驶员在6月份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6次,核减经营权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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