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的四项 重点措施》实施情况的通报

2025-09-26 09:27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的四项重点措施》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8月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5年8月

1.盛源公司所属驾驶员万国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行政处罚达到3次,按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盛源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2次,核减经营权1辆。

3.国兴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0次,核减经营权1辆。

4.云天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5次,核减经营权1辆。

5.新天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6次,核减经营权1辆。

6.龙之辉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6次,核减经营权1辆。

7.长增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核减经营权1辆。

8.明洁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核减经营权1辆。

9.兴隆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核减经营权1辆。

10.富山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核减经营权1辆。

(二)2025年7月

因部分2025年7月发生的违规营运行为,在2025年8月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次数累计后触发“四项措施”实施标准,本月一并通报落实。

1.盛源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2次,核减经营权1辆。

2.国兴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2次,核减经营权1辆。

3.联海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1次,核减经营权1辆。

4.龙之辉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5次,核减经营权1辆。

5.建昊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4次,核减经营权1辆。

6.明洁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核减经营权1辆。

7.楚都公司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7次,核减经营权2辆,7月已核减1辆,本月追加核减1辆。

(三)2025年6月

因部分2025年6月发生的违规营运行为,在2025年8月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次数累计后触发“四项措施”实施标准,本月一并通报落实。

1.国兴公司(1024台)所属驾驶员一月内因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辱骂乘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达到10次,核减经营权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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