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二、整改目标
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础上,完成一批立行立改整治任务。
2.分年度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定期调度分析、项目评审评定、工作进度提醒、组织现场推进、典型示范引领五项工作机制,2022年底之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推进解决一批问题,2023年底之前完成70%左右的整治工作,2025年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工作已完成。
一是对全市码头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联合检查。
二是完成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收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的市级销号核查任务共三批次67个,涉及东西湖区、江夏区、硚口区、江汉区、武昌区、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青山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新洲区,排污口类型包含港口排污口、其他类型排污口、非排污口。经资料核查及现场核查,我局按时完成了市级销号核查任务。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88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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