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6号客运班线变更申请审定意见通知书
相关申请人:
你提交的客运班线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准予变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请相关申请人于2026年6月7日前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并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限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视为自动终止该客运班线经营。
附件:2025年客运班线变更申请汇总表(第36号)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2025年客运班线变更申请汇总表(第36号).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