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设进展滞后。《武汉市砂石集散中心布局规划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法码头治理有关任务的通知》明确,加快推进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在临时砂石集散中心运营期满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武汉市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已全部于2022年底关闭,但截至督察时,规划建设的7个长期砂石集散中心无一建成。为解决砂石料供应问题,武汉市在青山区武钢港务外贸码头、经济开发区武桥重工恒庆码头和新洲区武汉金控港口等3个现有散货码头基础上,分别增加砂石装卸功能,作为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成前的过渡性砂石码头,建设标准不高,货车直接在泊位上装料,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解决砂石集并中心选址问题,加快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建设进度,砂石装卸码头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武汉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报批,2024年正式获批。
(二)东西湖区2024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长期砂石集并中心,2025年具备砂石装卸功能。江夏区2024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长期砂石集并中心。
(三)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等2个区2025年底前开工建设,新洲区、蔡甸区、东湖高新区等3个区有序推进前期研究,适时启动建设。
(四)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督促辖区内砂石装卸码头加快整改,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工作已完成。
(一)《武汉港总体规划(2035年)》于2024年7月正式获批。
(二)东西湖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武汉港东西湖港区青锋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26日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目前,联调联试阶段已卸载砂石料约6万吨,具备砂石装卸功能。江夏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武汉港江夏港区金水作业区一期码头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钢管桩沉桩及夹桩施工,正在开展钢平台搭设。陆域部分完成陆域形成、清表,预制场及钢筋加工场建设等工作,正在开展降水强夯及真空堆载预压的压载工作。
(三)鉴于砂石需求和来源结构、岸线管控形势等条件变化,本着需求导向、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了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时序优化调整研究。按照市政府研究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时序调整有关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我局协调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等2个区2025年底前开工建设,新洲区、蔡甸区、东湖高新区等3个区有序推进前期研究,适时启动建设。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项目已取得工可批复、初设批复、施工图批复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项目已取得工可批复、初设批复、洪评批复等手续,目前已正式开工建设。
新洲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已通过省级港口岸线使用申请审查。蔡甸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备案证,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正在有序推进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东湖高新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已取得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批复等。
(四)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外贸码头作业区已完成场地硬化、出料口抑尘、钢引桥防尘板更换等污染防治措施的整改,并落实环保部门关于作业期间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开启2台以上雾炮。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桥重工恒庆码头已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环保料斗喷淋系统正常运行,配置洒水车定时洒水减少扬尘,并增设两台雾炮机持续开启,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转运,雨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新洲区金控港口码头已完成更换防尘系统供水管道,将原有的PVC管道更换为镀锌管道,并为两台雾炮机和除尘料斗喷淋系统单独配置阀门和供水管。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88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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