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号客运班线变更申请审定意见通知书
相关申请人:
你提交的客运班线车辆变更(更新)申请,经审查,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准予变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请相关申请人于2026年7月15日前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并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限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视为自动终止该客运班线经营。
附件: 2026年客运班线变更申请汇总表(第1号)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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