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2026年第一批)
各出租汽车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已依规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从业资格证并注销相关证件(详细名单见附件),该批证件作废,现予公告。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
注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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