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关于投诉事项的受理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关于投诉事项的受理

2019-05-07 00:00 行政审批处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对开标有异议的以及对评标结果又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渠道:市交通局信访室、12345、12328、城市留言板、交通政务网

监督部门: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邮编:430015

传真:027-688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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