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汉江武汉段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各船舶、有关单位:
9月13日11时30 分,汉江江汉桥流速回落至2.49米/秒。根据《湖北省武汉汉江港港章》《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决定自12时起解除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恢复汉江高流速Ⅲ级应急响应,并启动汉江高流速Ⅲ级应急响应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汉江高流速Ⅲ级应急响应结束(汉江江汉桥流速低于2米/秒)。
二、管制水域
汉江武汉段。
三、管制措施
(一)对重点水域每12小时进行1次巡航;
(二)对危险品船、工程船进行护航;
(三)会同港口执法单位清理、指泊机动船舶;
(四)完成抢险救援的一切准备工作,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
(五)发布航行通告,实施下列水上交通管制:⑴禁止一切船队,或者长度超过130米、宽度超过24米的船舶航行;⑵禁止客渡船、汽渡船航行;⑶禁止120马力(88.2千瓦)以下机动船航行;⑷禁止一切非机动船和渔船航行。
四、注意事项
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现场海巡艇指挥,以策安全。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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