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江武汉段江汉十桥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各船舶、有关单位:
8月13日19时00分,江汉十桥桥区流速达1.5米/秒。根据《江汉十桥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决定对江汉十桥上下游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江汉十桥水域流速低于1.5米/秒
二、管制水域
江汉十桥水域(古田桥至长丰桥)
三、管制措施
禁止所有船舶(队)通行,应急船舶除外。
四、注意事项
(一)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
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指挥,以策安全。
(二)交通管制期间,船舶可在蔡甸锚地、江家台锚地、舵落口锚地或仁寿路锚地锚泊。
(三)解禁船舶在开航前,应加强航道、水文、气象、地灾等信息的收集,全面掌握、评估拟经航段的通航条件,确保航行安全。
(四)管制结束后船舶应依序开航,与它船留足安全距离,服从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指挥,严禁抢航。恢复通航后不另发通告,以航道部门流速信号标志为准。
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