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客船专项执法检查 筑牢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线
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内河客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决防范化解水上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全面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监管责任
支队紧扣上级工作要求,专题印发专项执法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周期,划定全市12客位以上内河客船为检查对象,细化属地监管职责、规范现场检查流程,明确问题处置、台账留存、工作总结等工作标准,建立“区级全面排查、市级督导抽查”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保障专项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摸底,狠抓隐患整改
各区执法机构对照检查清单,依托全市交通运输监管执法系统,对辖区内河客船开展拉网式现场检查,全面摸清船舶运营底数。此次专项行动实现全市93艘在册内河客船排查全覆盖、59艘正常运营船舶检查全覆盖,同步完成7艘新增船舶检查;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17项,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隐患整改销号率达100%,彻底清除各类显性安全风险。
三、从严督导检查,补齐监管短板
支队按照10%抽查比例,对全市11个涉船辖区开展全覆盖督导,重点核查工作推进、隐患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以严督导倒逼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异地运营船舶监管薄弱环节,专题部署异地船舶专项检查,完成5艘异地运营船舶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内河客船监管全域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四、严抓问题处置,健全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聚焦船舶设备设施、证书标识、安全管理三类突出问题,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船舶滞留、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从严压实船舶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规范检查档案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全流程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成效。
下步,支队将持续深化内河客船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与隐患整治,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保障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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