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台风“巴威”要警惕!交通安全提示请收悉

2026-07-10 19:03 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巴威”持续增强, 7月11日夜间起,台风外围环流率先影响湖北中东部,率先开启大风天气,区域平均风力6至7级,阵风可达7至9级,局部地区10级以上。12日风雨影响全面升级,武汉区域风雨同步加剧,出现大范围明显降雨和持续性大风。

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您 这份多场景安全防范、应急自救提示请收好。

一、道路出行:客货车避险要点

(一)出车全面检查,隐患清零再上路。客车(含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各类经营性客运车辆)出车前重点检查雨刮、灯光、制动、轮胎,清理车身外挂杂物;货车必须捆牢篷布与货物,严禁超高、超宽、超载及货物松散上路;危化品车辆核查罐体密封、静电导除装置,隐患未消除坚决禁止出车。

(二)行车牢记三要诀:减速、控距、稳方向桥梁、河堤、高架等横风路段,双手稳握方向盘,小幅微调,严禁急打方向、猛踩刹车,防范车辆侧翻。遭遇突发极端大风,立即就近驶入安全区域停靠避险。

路面积水切勿盲行,积水深度超过轮胎一半立即绕行;车辆涉水熄火后,禁止二次点火,驾乘人员迅速撤离至高地避险。

行车、停车全程远离大树、广告牌、老旧围墙、临时工棚,严防高空坠物砸车伤人。

(三)突发超强大风:牢记车内不安全,须立即撤离。超强大风破坏力极强,车辆并非避险安全区。观察其移动方向,沿垂直轨迹快速驶离;无法撤离时,立即靠边熄火,全员下车疏散。

就近进入坚固建筑,躲入无窗密闭空间,弯腰抱头远离外墙与玻璃;无建筑遮挡时,趴伏路边低洼沟渠,护好头颈,远离电线杆、大树、护栏等潜在危险源。

(四)企业压实管控,落实刚性停运收到强对流气象停工停运预警后,客货运输车辆立即停运或就近避险;客运站全面排查广告牌、围墙、顶棚等易受风设施,能加固的即刻加固,风险隐患无法消除的坚决临时拆除;及时关闭露天候车区域,妥善做好旅客解释、退票及安置工作。

二、港口码头防台风作业避险要点

(一)预警响应:收到气象停工预警立即全域停产避险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后,码头根据对应防范台风的预警工作流程后停止集装箱装卸、高空作业、临水作业等全部户外生产活动,现场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稳固室内避险场所。

2、大型设备加固防护: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在吊机吊臂作业范围内有影响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对龙门吊、岸桥、塔吊、集装箱堆垛进行锁止加固;全面清理堆场塑料围挡、空箱、广告牌、建材等轻质易坠杂物,消除高空坠物隐患。

三、内河船舶航行与停泊防风避险要点

(一)航行管控:预警生效禁止冒险航行,就近择地避风

船舶接台风停运预警通知后,须第一时间终止航行计划,就近驶入安全水域、避风港停泊,严禁抢航、顶风航行、绕道冒险通航;航行途中突遇水龙卷,沿垂直于水龙卷移动方向快速驶离,禁止正面穿越风柱核心区。

(二)停泊防护:全面加固船舶设施,及时清离船上人员。

1、各类浮式趸船(含值班趸船、加油趸船、浮码头等)运营单位立即开展锚链、缆绳等系泊设施全面检查。高洪水位期间,要根据水流、风向等环境变化,及时增加或调整锚、缆设施,防止断缆、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及时清理漂浮在船身、缆绳、锚链上的水草、垃圾等杂物;加密底舱巡视;留足值班人员,保持昼夜值班和正规瞭望,定期测定自身位置。

2、台风预警等级提升后,非必要人员撤离上岸。

3、大风暴雨时段,全面叫停水上旅游、水下涉水施工;所有船舶不得擅自离港,禁止在开阔江面、无遮蔽水域长时间滞留。

四、渡口避险要点

(一)运营管控:预警下达即刻停运封场,加固浮动设施。

1、渡口收到停工停运预警,第一时间暂停全部人车渡运业务,封闭渡口进出口通道,严禁车辆、旅客在候渡区域聚集滞留。

2、对渡船、趸船、栈桥、登船梯、浮动平台进行刚性加固、锁止限位,缓冲风浪撞击,防止设施断裂、倾覆。

(二)旅客候渡安全要求

候渡期间旅客远离江边护栏、临水陡坡、堤岸薄弱段,不扎堆聚集;接到停运通知后按现场指引有序撤离渡口,禁止强行登船、长时间滞留江边等候复航。

(三)待渡车辆转移管理

已停放候渡车辆全部驶离临水区域,转移至渡口内陆地势开阔高地停放,远离江岸围挡、高空吊装设备、树木等易倒伏物体。

五、交通工程建设现场:在建项目避险要点

(一)预警即停工,全员紧急撤场收到气象停工预警后,所有交通在建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停止高空、基坑、吊装、临水临边及一切露天施工。迅速疏散全部施工人员至稳固室内安全区域,严禁人员滞留工地、工棚、基坑、脚手架周边等高风险区域。

(二)紧固设施设备,杜绝倒伏坠物隐患全面排查加固塔吊、施工电梯、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围挡等临建设施;塔吊、吊机调至自由回转状态,施工吊篮、轿厢全部落地锁定。及时清理模板、彩钢板、防护网等轻质杂物,严防大风卷吹、高空坠落伤人损物。

(三)工地防汛排涝,严防地质险情提前疏通施工现场、基坑、排水沟渠,备足沙袋、挡水板等防汛物资;低洼地段、临山临水工地提前转移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紧盯边坡、基坑、围挡墙体动态,发现积水、溜塌、沉降、渗水隐患,立即封锁现场、撤离人员,坚决杜绝坍塌事故发生。

六、灾害过境:重点防范次生灾害

强对流天气过境后路面、江面隐患多发,行车务必绕行倒伏树木、断裂电线、边坡塌方、积水路段;航道、港口码头、交通在建工程需经全面排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恢复通航、复工复产;所有营运车辆、船舶复产前必须完成全面检修,杜绝带病运营。

执法部门监管提示: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强化辖区巡查管控,对极端天气冒险作业营运、拒不执行停运停工指令的主体及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各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请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防范、科学避险。道路运输和水路交通领域险情请立即拨打: 交通服务热线12328;长江干线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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