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解读单位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解读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Q1: 这新法规何时开始生效?
A: 新修订的《条例》自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
Q2: 新规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年龄有何调整?
A: 新规将驾驶员从业资格年龄上限由“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修改为“年龄未满六十五周岁”。
- 对于现有驾驶员:在2025年6月22日(含)之前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从业资格将自动顺延至65周岁,无需重新申请。
- 对于此前因超龄被注销资格的人员:
- 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被注销的,需重新参加考试获取资格。
-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2日期间被注销的,可免试直接核发新证。
Q3: 巡游出租车的营运年限有变化吗?
A: 有变化。营运年限从原来的“最长不超过六年”修改为“最长不超过八年”。
- 对于现有车辆:
- 在2025年6月22日(含)前已满6年的车辆,应当按规定退出营运。
- 在此日期前未满6年的车辆,如果安装了符合标准的车载智能系统(如DAMS),其营运年限可自动延长至8年。
- 未安装的车辆,若想延长年限,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否则年限到期后将无法继续营运。
Q4: 新规生效后,行政处罚标准如何适用?
A: 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同时兼顾“从旧兼从轻”。
- 新标准适用于:《条例》生效日(2025年6月23日)之后发生的所有违法行为。
- 过渡期处理:对于生效前发生但尚未立案的违法行为,将适用新标准;已立案但未作出处罚决定的,原则上适用旧标准,但如果新标准处罚更轻,则适用新标准。
Q5: 新规在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方面有哪些举措?
A: 新规强调对从业人员的关爱,主要包括:
- 减轻负担:督促巡游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合理调整承包费、抽佣比例。
- 降低成本:鼓励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
- 激励优秀:定期表彰“零投诉、零处罚、零纠纷”的优秀驾驶员。
- 畅通渠道:建立有效的信访和诉求反馈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行业稳定。
Q6: 市场监管方面将有哪些加强?
A: 将重点加强以下方面:
- 投诉处理:坚持“投诉必查清、查清必处理”,提高处理效率和处罚率。
- 重点监管:加大对“四站一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等重点窗口地段的秩序管理。
- 整治乱象:从严查处议价、拒载、甩客、故意绕道、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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