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解读
| 解读单位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解读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解读
为规范乘客乘坐行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我局于2015年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2020年经修订后再次颁布施行,有效期五年。现该文件有效期满,需修订后再次发布实施。现对修订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基于行业发展变化的修订内容
在大客流情况下,运营企业为保障运营安全采取进出站免检的措施,明确了乘客进出站免检时应配合运营企业票务处理(第3条第2款)。针对全自动运行轨道交通线路,增加了禁止乘客在全自动运行列车攀爬、坐卧司机台,干扰乘务员人工驾驶等行为的规定(第4条第17款)。针对近年来乘客到车站避暑乘凉的情况,增加了乘客应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车站正常运营的要求(第7条第3款)。针对乘客冒用优惠证件,增加了运营企业可代扣冒用证件的规定(第3条第7款)。
二、落实上位法规、政策相关要求的修订内容
按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四条,新增了运营企业可拒绝拒不支付票款的乘客进站乘车(第3条第1款)。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增加了禁止在车站内和列车上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将行动不便的人使用轮椅、助力车、婴儿和因减缓病情需要进食列为禁止行为的例外情况(第14条第11、14款)。按照《武汉市献血条例》第三十一条,增加了献全血累计4000毫升以上或四十次以上的,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含常规公交、轮渡、城市轨道交通)730次的规定(第3条第6款)。落实《关于落实武汉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工具全覆盖实施方案》,全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儿童从身高1.2米调整到1.3米,儿童数量不限(第3条第5款)。
我局将会同地铁集团、地铁运营公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落实好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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