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支队2026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4月21日-4月27日)

2026-04-27 17:31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发布机构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序号 案号 处罚对象 案由 处罚依据 罚没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书日期
1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1号 赵祖国 未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0.02 26-04-21
2 鄂交综武二简罚〔2026〕38号 黄必元 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0.02 26-04-21
3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0号 梁华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中途甩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1
4 鄂交综武六简罚〔2026〕32号 朱海峰 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0.02 26-04-21
5 鄂交综武四罚〔2026〕50号 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473 26-04-21
6 鄂交综武四罚〔2026〕49号 方舟行(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8 26-04-21
7 鄂交综武六罚〔2026〕28号 程超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1
8 鄂交综武六罚〔2026〕24号 陈景超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1
9 鄂交综武四罚〔2026〕39号 北京爱特博旅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902658 26-04-21
10 鄂交综武四罚〔2026〕38号 北京爱特博旅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03074 26-04-21
11 鄂交综武五罚〔2026〕50号 先锋智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6 26-04-21
12 鄂交综武六罚〔2026〕22号 汤文杰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1
13 鄂交综武七罚〔2026〕32号 先锋智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8 26-04-21
14 鄂交综武三罚〔2026〕42号 武汉稳通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0.1 26-04-21
15 鄂交综武三罚〔2026〕41号 武汉全直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0.1 26-04-21
16 鄂交综武三罚〔2026〕39号 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309 26-04-21
17 鄂交综武三罚〔2026〕38号 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2586 26-04-21
18 鄂交综武六罚〔2026〕11号 郑成光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1
19 鄂交综武六罚〔2026〕10号 江峰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1
20 鄂交综武三罚〔2026〕14号 先锋智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01832 26-04-21
21 鄂交综武一简罚〔2026〕37号 杨志维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2
22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3号 甘汉城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2
23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46号 冯仁攀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2
24 鄂交综武一简罚〔2026〕36号 余清明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2
26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2号 万结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2
27 鄂交综武七罚〔2026〕42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2 26-04-22
28 鄂交综武七罚〔2026〕4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706 26-04-22
29 鄂交综武七罚〔2026〕4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27 26-04-22
30 鄂交综武二罚〔2026〕44号 武汉市三缘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0.1 26-04-22
31 鄂交综武四罚〔2026〕4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442 26-04-22
32 鄂交综武六罚〔2026〕26号 陶敏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2
33 鄂交综武四罚〔2026〕4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007 26-04-22
34 鄂交综武四罚〔2026〕4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113 26-04-22
35 鄂交综武五罚〔2026〕3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64 26-04-22
36 鄂交综武五罚〔2026〕3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68 26-04-22
37 鄂交综武四罚〔2026〕32号 方舟行(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01424 26-04-22
38 鄂交综武二罚〔2026〕32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013 26-04-22
39 鄂交综武二罚〔2026〕3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995 26-04-22
40 鄂交综武六罚〔2026〕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5 26-04-22
41 鄂交综武六罚〔2026〕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2 26-04-22
42 鄂交综武一罚〔2026〕11号 武汉快快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0.8 26-04-22
43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2号 周在文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23
44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50号 白坤 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0.02 26-04-23
45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49号 李东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3
46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48号 张斌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23
47 鄂交综武六简罚〔2026〕33号 陈兵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3
48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4号 黄家沛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23
49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47号 梅吉祥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23
50 鄂交综武五简罚〔2026〕32号 李顺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3
51 鄂交综武水罚〔2026〕11号 韩伟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 0.3 26-04-23
52 鄂交综武四罚〔2026〕44号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801 26-04-23
53 鄂交综武一罚〔2026〕52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2389 26-04-23
54 鄂交综武一罚〔2026〕51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223 26-04-23
55 鄂交综武一罚〔2026〕50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39 26-04-23
56 鄂交综武七罚〔2026〕33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01 26-04-23
57 鄂交综武二罚〔2026〕40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2089 26-04-23
58 鄂交综武四罚〔2026〕36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24 26-04-23
59 鄂交综武三罚〔2026〕34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04 26-04-23
60 鄂交综武五罚〔2026〕32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1596 26-04-23
61 鄂交综武五罚〔2026〕30号 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355 26-04-23
62 鄂交综武二罚〔2026〕27号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01236 26-04-23
63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5号 李贻波 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0.02 26-04-24
64 鄂交综武六简罚〔2026〕34号 郑成光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4
65 鄂交综武一简罚〔2026〕39号 朱涛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4
66 鄂交综武五简罚〔2026〕33号 陆志雄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0.02 26-04-24
67 鄂交综武一简罚〔2026〕38号 易开鹏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4
68 鄂交综武二简罚〔2026〕39号 谭汉生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4
69 鄂交综武七罚〔2026〕59号 武汉垚鑫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4 26-04-24
70 鄂交综武五罚〔2026〕5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 26-04-24
71 鄂交综武四罚〔2026〕51号 彭光勇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4
72 鄂交综武六罚〔2026〕3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038 26-04-24
73 鄂交综武四罚〔2026〕47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839 26-04-24
74 鄂交综武四罚〔2026〕46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782 26-04-24
75 鄂交综武二罚〔2026〕42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433 26-04-24
76 鄂交综武三罚〔2026〕52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82 26-04-24
77 鄂交综武六罚〔2026〕17号 武汉市安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91 26-04-24
78 鄂交综武六罚〔2026〕16号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184 26-04-24
79 鄂交综武六罚〔2026〕15号 武汉市安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894 26-04-24
80 鄂交综武水简罚〔2026〕3号 团风县兴发打捞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四项:“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责任船员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或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0.1 26-04-27
81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5号 桂进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7
82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4号 黄经 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0.02 26-04-27
83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3号 陈富国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27
84 鄂交综武一简罚〔2026〕40号 李俊伟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7
85 鄂交综武二罚〔2026〕54号 湖北路达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0.3 26-04-27
86 鄂交综武二罚〔2026〕53号 葛招祥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0.02 26-04-27
87 鄂交综武三罚〔2026〕51号 李剑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道行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27
88 鄂交综武三罚〔2026〕47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812 26-04-27
89 鄂交综武三罚〔2026〕45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229 26-04-27
90 鄂交综武三罚〔2026〕44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261 26-04-27
91 鄂交综武三罚〔2026〕43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28 26-04-27
92 鄂交综武六罚〔2026〕9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931 26-04-27
93 鄂交综武三罚〔2026〕25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78 26-04-27
94 鄂交综武三罚〔2026〕24号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52 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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