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支队2026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4月28日-4月30日)

2026-04-30 17:32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6-04-30
发布机构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序号 案号 处罚对象 案由 处罚依据 罚没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书日期
1 鄂交综武七简罚〔2026〕56号 周春林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8
2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6号 彭建军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8
3 鄂交综武一罚〔2026〕68号 武汉德润发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5 26-04-28
4 鄂交综武二罚〔2026〕52号 黑龙江省即刻启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2023 26-04-28
5 鄂交综武二罚〔2026〕51号 唐庆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28
6 鄂交综武二罚〔2026〕50号 黑龙江省即刻启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58 26-04-28
7 鄂交综武二罚〔2026〕49号 陈金国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道行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28
8 鄂交综武四罚〔2026〕43号 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800987 26-04-28
9 鄂交综武六罚〔2026〕23号 潘健聪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吊销从业资格证 26-04-28
10 鄂交综武二罚〔2026〕43号 彭威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8
11 鄂交综武二罚〔2026〕37号 黑龙江省即刻启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 26-04-28
12 鄂交综武二罚〔2026〕36号 王浩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28
13 鄂交综武三罚〔2026〕28号 黑龙江省即刻启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73 26-04-28
14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51号 张新山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0.02 26-04-29
15 鄂交综武七罚〔2026〕65号 武汉迈事通贸易有限公司 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不予处罚 26-04-29
16 鄂交综武七罚〔2026〕64号 武汉易达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不予处罚 26-04-29
17 鄂交综武二罚〔2026〕7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35 26-04-29
18 鄂交综武七罚〔2026〕5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145 26-04-29
19 鄂交综武七罚〔2026〕5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1544 26-04-29
20 鄂交综武五罚〔2026〕65号 柯燎原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9
21 鄂交综武四罚〔2026〕52号 上海久柏易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051 26-04-29
22 鄂交综武七罚〔2026〕5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2774 26-04-29
23 鄂交综武七罚〔2026〕52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857 26-04-29
24 鄂交综武七罚〔2026〕5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2689 26-04-29
25 鄂交综武七罚〔2026〕5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4 26-04-29
26 鄂交综武七罚〔2026〕4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413 26-04-29
27 鄂交综武五罚〔2026〕5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38 26-04-29
28 鄂交综武五罚〔2026〕5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87 26-04-29
29 鄂交综武五罚〔2026〕5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087 26-04-29
30 鄂交综武五罚〔2026〕5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3 26-04-29
31 鄂交综武五罚〔2026〕5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05 26-04-29
32 鄂交综武二罚〔2026〕48号 石飞明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26-04-29
33 鄂交综武七罚〔2026〕4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35 26-04-29
34 鄂交综武七罚〔2026〕4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4985 26-04-29
35 鄂交综武七罚〔2026〕4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888 26-04-29
36 鄂交综武七罚〔2026〕4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22 26-04-29
37 鄂交综武七罚〔2026〕4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82 26-04-29
38 鄂交综武三罚〔2026〕5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7 26-04-29
39 鄂交综武三罚〔2026〕5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111 26-04-29
40 鄂交综武三罚〔2026〕5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858 26-04-29
41 鄂交综武三罚〔2026〕5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552 26-04-29
42 鄂交综武三罚〔2026〕5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11 26-04-29
43 鄂交综武七罚〔2026〕4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0964 26-04-29
44 鄂交综武一罚〔2026〕64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1.001975 26-04-29
45 鄂交综武一罚〔2026〕6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338 26-04-29
46 鄂交综武一罚〔2026〕62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375 26-04-29
47 鄂交综武一罚〔2026〕6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5 26-04-29
48 鄂交综武一罚〔2026〕6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061 26-04-29
49 鄂交综武一罚〔2026〕5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276 26-04-29
50 鄂交综武一罚〔2026〕5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2238 26-04-29
51 鄂交综武一罚〔2026〕5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6013 26-04-29
52 鄂交综武六罚〔2026〕27号 卢华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议价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9
53 鄂交综武六罚〔2026〕25号 胡雄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29
54 鄂交综武五罚〔2026〕52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47 26-04-29
55 鄂交综武五罚〔2026〕5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344 26-04-29
56 鄂交综武六罚〔2026〕21号 王昌铸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9
57 鄂交综武七罚〔2026〕31号 网路(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 26-04-29
58 鄂交综武五罚〔2026〕45号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 26-04-29
59 鄂交综武六罚〔2026〕12号 吴命纲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29
60 鄂交综武一罚〔2026〕44号 网路(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501774 26-04-29
61 鄂交综武五罚〔2026〕31号 武汉长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501358 26-04-29
62 鄂交综武五罚〔2026〕26号 网路(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3337 26-04-29
63 鄂交综武二简罚〔2026〕40号 吴刚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拒载乘客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30
64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53号 刘凯 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0.005 26-04-30
65 鄂交综武三简罚〔2026〕52号 任志立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故意绕道行驶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0.02 26-04-30
66 鄂交综武四简罚〔2026〕47号 杨华 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予处罚 26-04-30
67 鄂交综武七罚〔2026〕62号 汪长庭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30
68 鄂交综武七罚〔2026〕60号 段冕 在车内吸烟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0.005 26-04-30
69 鄂交综武一罚〔2026〕74号 武汉市兴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0.1 26-04-30
70 鄂交综武一罚〔2026〕73号 武汉市兴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0.2 26-04-30
71 鄂交综武一罚〔2026〕71号 湖北汉通石油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0.2 26-04-30
72 鄂交综武一罚〔2026〕70号 武汉百顺盛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2 26-04-30
73 鄂交综武一罚〔2026〕69号 武汉宏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5 26-04-30
74 鄂交综武七罚〔2026〕38号 魏亚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30
75 鄂交综武七罚〔2026〕37号 汪中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0.005 26-04-30
76 鄂交综武七罚〔2026〕36号 王志松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0.02 26-04-30
77 鄂交综武七罚〔2026〕35号 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 26-04-30
78 鄂交综武七罚〔2026〕34号 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 26-04-30
79 鄂交综武四罚〔2026〕24号 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01598 26-04-30
80 鄂交综武七罚〔2026〕18号 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1.05 26-04-30
81 鄂交综武七罚〔2026〕17号 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0.85 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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