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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低温大雾天气发生安全事故的提示函

2020-12-12 09:00 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01089065X/2021-07898 发布日期 2020-12-12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防范低温大雾天气发生安全事故的

提示函

局机关各行业处室、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

近期,气象部门连续多日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周日我市还将迎来一轮大风降温天气。为切实做好冬季恶劣天气事故防控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现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止改革期间安全监管缺位和不到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防低温大雾除安全风险”为目标,紧盯人员、车辆、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低温雨雪和大雾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陆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长途运输和市内公共交通的车船技术状况检查,消除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公路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影响通行安全的隐患。交通质监部门要及时防范化解大雾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安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地要坚决关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及时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强化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事件,确保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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