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8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审定意见通知书
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交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相关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标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规定,决定准予(变更)行政许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请相关申请人按审定意见落实投入车辆,并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限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投入车辆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附件:1.武汉市全球通通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详情
2.武汉通广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详情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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