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2026年第一批)
各出租汽车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依规对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依法撤销并注销相关证件(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68820262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附件:注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0日
注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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