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安全、通行能力和交通延误等的影响确定。有条件时应尽量通过支路合并等措施,减少平交道口数量,增大平交口间距。一、二级公路平线交叉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以下表中规定。
公路等级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公路功能
干线公路
集散公路
一般值
最小值
间距(m)
2000
1000
5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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